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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高低压配电及永久电外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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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高低压配电及永久电外线工程(专业分包)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22〕41号、榕开发改审批〔202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下德村,福马路东侧,机场高速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设置1座总开关站,4座配电室。进线电源供电电压为10kV,新装20200kVA变压器用于永久用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分包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高低压配电及永久电外线工程;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招标人划分的施工范围内的变配电房、疾控中心、发电机房、室外及施工红线外市政区域所含高低压配电及永久电外线工程内容(含办理设计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及审批等,直至完成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备案、送电。其中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变配电房、疾控中心、室外及施工红线外区域及发电机房(发电机房内含电缆沟、密集母线、低压柜及相应接地等)的所有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房、室外及红线外回填土、电缆管井管沟、线缆及地面浇捣、设备基础、接地照明、墙地面装饰装修等工程(具体承包范围以招标人划分的施工界面为准),并确保不对其他专业的成品或半成品造成影响以及材料的卸货、保管、搬运及安装就位等;其余内容按本项目合同协议书约定。具体发包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规定:“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电压10~35kv,且容量>5000kvA的为大型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0683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1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详见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同时配合总承包单位创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获评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须同时包含承装、承修、承试)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自贸试验区),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电话:17805988281,传真:/

联系人:李振翔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3304转8806、8815,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愿(项目负责人)、邹剑峰、陈文娟、刘佳佳、林华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部招采部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自贸试验区)

联系电话:0591-8862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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