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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侨星郡项目人防设备销售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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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MJ2021-012号

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侨星郡项目人防设备销售安装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海尚新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海尚新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侨星郡项目人防设备销售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鼓楼区白马路以西,柳河路以东,道山路以北。

2.3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地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1073.74m²,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0976.45m²,地上建筑面积为20097.29m²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侨星郡项目人防设备销售安装工程,包括人防门工程、人防设备(除人防门外的设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项目所在地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履行招标服务内容,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申请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9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723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海尚新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融侨中心28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尚新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台江区融侨中心28层

 话:13788891508

联系人:陈翠芬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5650转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佳佳、鄢丹青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州海尚新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号:35100801001815019657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MJ2021-01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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